关于认真做好“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
结对事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确保我院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的通知》(藏农院党字〔2013〕49号)精神,现将我院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两结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藏农院党字〔2013〕49号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推进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
2、学院领导和县处级干部与困难学生结对子,院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已安排。请各领导干部按照结对情况,认真落实“连心”、“恳谈”和“解难”等工作。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处积极为各领导干部推进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3、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安排部署好本单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党员与不同民族年轻教师、不同民族学生之间,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党员与不同民族学生之间,驻村工作队党员与当地不同民族群众之间,学生党员与身边不同民族同学之间的结对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有“对子”。
4、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民族团结党员先锋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学院领导与贫困学生结对情况表
2、县处级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情况表
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