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区纪委“十个严禁”及中共西藏自治区纪委机关、区公安厅、区监察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娱乐活动的通知》和《关于重申有关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及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等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切实让全院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四、严禁私驾公车或公车私用,严禁公车出入会所、高档酒店、休闲娱乐等场所,严禁违规借用车辆,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 五、严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六、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七、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八、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九、严禁所有师生参与宗教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隐蔽性保持清醒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确保放假期间风清气正。 院纪委(监察室)将积极履行监督责任,灵活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特此通知
院纪委(监察室)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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