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下午,我院举行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次旦平措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明确要求。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高学主持仪式。学院领导郑维列、郭永刚、周宏力、李卫星及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仪式。 仪式上,次旦平措对近年来我院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了简要回顾。他指出,学院党委与各二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一要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条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二要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指导原则,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三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要求。把“两个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四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 次旦平措强调,反腐倡廉,任重道远,会后,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逐项对照责任书内容进行责任分解,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最后,次旦平措代表学院党委分别与水利土木工程学院党委、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后勤管理处(基础建设规划处)党总支、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直属党支部等二级党组织代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新闻来源/院办公室 图/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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