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芝县民政局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教职员工申请家庭困难扶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孩”(独生子女)或有 “双女”(两个女儿)的困难教职员工;
(二)“半边户”(夫妻一方为农村户口,另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困难教职员工;
(三)特殊子女(家中有伤、病、残子女的)困难教职员工。
2014年11月6日上午将申报资助的困难教职员工名单报教育工会备案,申请困难资助的教职员工于6日下午前往林芝县双拥路居委会领取并填写资助表格。
1、申请“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的需携带独生子女证、户口本(双女户困难户申请者只需携带户口本);
3、申请特殊子女家庭扶助的需携带户口本及伤、残证明或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