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2010年3月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在广泛调研并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教育部研究提出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以下简称《修订一稿》,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
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是一项关系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与我院现有本科专业目录逐一对照,并提出修改意见,将有关意见填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意见表》(附件2)中。有建议增加新专业的,应另附论证报告等材料。
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5月12日前将意见表及论证报告(打印件、电子版各1份,需经专业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教务处。无具体意见单位应出具无具体意见报告。
联系人:教学科刘涛
联系电话:5823091(8313)
以下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教 务 处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