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为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将组织申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载体,是我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实施“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各专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等,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准确定位、注重内涵、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原则,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的改革建设。
二、建设内容
1、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的关键是师资。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以优秀教师为带头人,建设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2、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要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3、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4、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学时)。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5、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6、项目建设经费与周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由自治区财政支持,每个专业预算经费150万元。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2012年起,2014年结束。
三、遴选方式
西藏自治区共有5个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推荐申报专业。学校择优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1—2个专业。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我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五、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题会议予以讨论,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校阅和排版。
2、各二级学院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附件1),各申报专业填写《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后,2012年4月3日前将任务书一式二份、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联系人:教学科 刘涛;联系电话:5826331(8184)
六、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 务 处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