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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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暨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所)、科研处:

根据《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西藏农牧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藏农院字【20128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做好201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

1422日毕业研究生将材料1、材料2、材料3、材料5、材料12、材料13送至教务处研究生科,教务处研究生科对毕业研究生以上材料和学习成绩进行初审。

资格审查合格后,毕业研究生获答辩资格。教务处向相关学院(所)、硕士点下发答辩人员名单。

二、学位论文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排版格式要求请严格按照《西藏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格式要求》(材料6)进行。

2、凡申请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送审前进行学术不端检测。52日之前将待检测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论文一份)送教务处研究生科。系统检测工作具体要求及处理办法详见《关于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材料7)。硕士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超过30%的文章,3日后需要将修改的硕士学位论文再次检测。

358日前毕业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工作,并向答辩分委员会秘书提交打印件至少2份,打印件不能有学生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及致谢部分。

三、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1、各硕士点填写《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材料4),并于425日前送至教务处研究生科。

2、各学位答辩秘书要求答辩研究生上交答辩及留存所需论文份数。秘书将评阅论文密封后寄送至评阅人。522日前各学位答辩分委员会完成论文评阅工作,评阅时间为2周。评阅人应认真填写《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材料8),各学位答辩秘书将评阅人情况于56日前报送教务处研究生科。

3、各答辩分委员会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需在528日前完成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工作,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西藏农牧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藏农院字【201289号)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组织办法(试行)》(藏教字【200715号)文件执行。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过程记录,及时填写《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薄》(材料9))

4、各学位答辩分委员会委员应填写《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位论文答辩评分参考标准》(材料10),使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材料11),学位成绩评定介绍后,答辩秘书填写《西藏大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材料12)中相应内容和《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申请学位审批表》(纸介版)。

5、根据《西藏农牧学院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藏农院字[2009]103号)文件精神,各学位答辩委员会在填写参评优秀硕士论文者《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材料14)中意见时,应注意将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和写作能力等给出具体评价。

6 531前答辩秘书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材料15)、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和优秀硕士论文材料汇总立卷报送教务处研究生科,过期不予受理。

7、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于65日前将装订成册的学位论文最终纸质版及电子版(word格式一份;pdf格式一份,要求附扫描签字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一式三份,藏大研究生处一份,院图书馆存档一份,研究生科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研究生科。

四、学位申请要求

1、申请学位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

2西藏农牧学院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毕业生政审表(一式两份);

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一式一份)

5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位答辩申请书(一式两份);

6西藏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排格式要求

7)关于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

8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表(一式两份);

9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薄(一式两份);

10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参考标准(一式两份);

11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式两份);

12)西藏大学农牧学院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

13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两份);

14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

15)学位论文(含电子版)(一式三份)。

2、为做好2013年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申请学位者须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学位.xls.”并于6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研究生科。

五、学位授予

教务处对申请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所有材料附件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 务 处

O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