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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一考三评”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3-05-12浏览量:

为进一步激发教师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夯实教学基本功,促进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教师始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努力钻研业务、开展教学研究、提升专业能力的良好氛围,培养造就一支爱党爱国、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扎根西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19〕13号)、《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活动的通知》(藏教党〔2019〕115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一考三评”工作实施指导方案》(藏教厅〔2020〕10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师“一考三评”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致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贺信、给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回信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全区教育大会部署,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抓住教师队伍这个基础和关键,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持续发展为主线,以“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主题,以“教学合格”为目标,以常态化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为抓手,深化教师管理改革,严管厚爱并举,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提振教师内驱动力,增强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评价多元的“一考三评”制度,引导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首、育人为先、教学为要、发展为本。把“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作为教师履职尽责的基本标准,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注重教师实际工作表现和教育教学技能,引导教师履行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职责。
(二)坚持活动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一考三评”机制,改变单一评价方式,克服“五唯顽疾”,力求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考评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坚持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坚持发展性考评与奖惩性考评相结合。充分发挥发展性考评对于教师专业发展的导向引领作用,强化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奖惩性考评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教师和学校共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岗专任教师(包括兼课的行政人员、辅导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西藏农牧学院“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一考三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细化安排、总结等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所)相应成立“一考三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具体实施“一考三评”工作,建立教师“一考三评”个人档案,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考评内容
“一考”即考业务知识水平,“三评”即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课堂教学能力、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体如下:
(一)考业务知识水平
1.考试总分值为100分。
2.考试内容及分值比重:思想政治和师德素养(60%)、教育学和心理学(30%)、教材教法和课程标准内容(10%)。
考试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纳入课堂教学能力中统筹开展。
(二)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
根据《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西藏农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西藏自治区高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进行考核评价。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师德师风不合格的,“一考三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评课堂教学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技能、教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具体如下:
1.课堂教学技能。考察评价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和学科教学素养,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充分发挥课堂育人功能,按照“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要求育人施教,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否具备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育教学中是否主动探究实践适合我校学生的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做到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是否在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和评价学生等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中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学科教学,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有效实施课堂教学和其他教学活动。是否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具备钢笔字、粉笔字、普通话基本功。是否注重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关注学生体验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深度、广度和效度。是否有效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激发与保护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创新思维的意识和能力。是否掌握多元评价方法,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诊断教学效果。
2.教学研究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能够将教学与教研结合起来,善于总结教学经验,对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研究,探索和发现新的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否能够运用课堂教学评价的原则、方法和标准,对不同类型的课作出评析和研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是否能够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讲课,阐述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和实施过程。是否善于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反思,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研究课、观摩研讨课、示范课、公开课或学科讲座等。是否积极参与本科质量工程、集体备课、课题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撰写教学反思、经验总结、教研科研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3.专业发展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意识和内驱动力,建立清晰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与目标。是否具备积极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是否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教育新理念新方法。是否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脱产培训与进修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
(四)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评价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科教学能力、在线教学应用能力、检索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网络环境下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等。具体如下:
1.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使用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熟悉多媒体教学环境中常用设备的操作方法,如多媒体计算机、交互式触屏教学一体机(实验室)、投影机、实物展台(实验室)等的操作与使用。是否能根据教学需要,恰当选择并使用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制作教学课件。是否了解与教学相关的通用软件及学科软件的功能及特点,并能熟练应用。是否能使用常用办公软件,了解其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
2.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依据课程标准、学习目标、学生特征和技术条件,设计有效实现学习目标的信息化教学过程。是否合理选择与使用信息技术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是否确保相关设备与信息技术资源在课堂教学环境中正常使用。是否利用技术支持,改进教学方式,有效实施课堂教学。
3.在线教学应用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有效使用国家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超星服务平台、优客联盟平台、智慧树平台。是否掌握常用网络教学平台使用策略与方法。是否掌握适用于移动设备的教学软件操作方法与应用策略。是否有效利用技术资源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环境。是否熟悉网络教学环境中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流程、组织管理方法和学生学习指导策略。
4.检索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具备检索、筛选信息资源的能力和获取学科资源的办法。是否掌握信息资源下载、存储与管理方法。是否具备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树立信息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是否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数字教育资源,掌握加工、制作和管理数字教育资源的工具与方法。
5.网络环境下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考察评价教师是否掌握专业发展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方法。是否尝试使用交流研讨工具、问答工具、在线课程制作工具、资源下载工具等协同研修工具,开展资源汇聚与推送、备课、磨课、评课等合作学习与协同教研活动。是否有效利用信息技术与专家和同行建立并开展网络教研等业务交流,促进自身和同伴专业成长。
六、开展方式
(一)业务知识水平考试
每年组织实施教师业务知识水平考试并划定合格分数线。业务知识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聘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可取任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最高分。(人事处牵头,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业务单位实施)
(二)师德师风评价
主要采取教师自评、学生评价、教研室评议等方式开展,形成相互印证的考核证据链,确保客观公平公正。(人事处牵头,教务处负责,业务单位实施)
(三)课堂教学能力评价
继续深入实施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大练兵为手段开展课堂教学能力评价。通过教师自评互评、查阅资料、课堂展示、听评课、讲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微课比赛等方式,重点考查教师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实施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学生学业进步情况,教学常规与听评课检查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参与教研、课题研究情况,教育科研论文发表、获奖情况及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等。(教务处负责,业务单位实施)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评价
主要以教师自评互评、课堂展示、听评课、讲课比赛、课件制作比赛、微课比赛等方式,重点考察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的频率、熟练程度、使用效果、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等。(教务处负责,业务单位实施)
七、结果应用
通过“一考三评”考察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素养、综合能力素质、履职尽责表现,依据考评结果建立选拔培养、表彰奖励、培训提升、转岗和退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环境,体现奖优罚劣、促学促研促练,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队伍整体水平提升。“一考三评”中业务考试成绩占30%,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占30%,课堂教学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各占20%,根据四项成绩综合评定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所有成绩四舍五入计算)。具体结果应用如下:
(一)教师岗位胜任能力判定
依据“一考三评”结果,建立教师教育教学胜任能力分层数据库。对考评等次为优秀的教师,纳入学校优秀教师人才库。对考评等次为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教师,纳入专项提升培训计划,单项结果未达到75分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提升培训。对考评等次为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进行针对性脱产待岗强化培训,使其尽快胜任教学,经培训后考评仍不合格的予以转岗,并降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思想政治不过关、师德败坏、不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及其他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坚决予以辞退。
(二)教师人才梯队建设
依托“一考三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优秀教师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将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教师直接纳入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青年教师人才储备数据库。
(三)职称评聘优先推荐
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设立加分项;对考核中发现的特别优秀的教师,在表彰奖励中优先推荐,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八、实施步骤
(一)全面试行(2020—2021年1月)
1.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使全校教师充分了解“一考三评”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教师全员全程参与“一考三评”。
2.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7月6日前)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西藏农牧学院“一考三评”工作方案》,并由人事处、教务处牵头制定具体考评实施方案,2020年7月6日前各单位根据具体考评实施方案制定考试内容、本单位细化工作方案。
3.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7月—10月15日)
由教务处、人事处牵头,业务单位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教师教学技能大练兵,扎实开展“一考三评”各项工作,逐项开展业务知识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测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确定考核等级,建立教师分层数据库名单,建立教师“一考三评”个人档案。
4.工作总结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
业务单位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形成教师分层名单(教师花名册),撰写考评总结分析报告并报人事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工作开展情况、考评结果分析、考评结果应用、特别情况说明等。人事处将考评结果报学校研究,并对培训提升、转岗、退出等问题进行特别说明。
5.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11月—2021年1月)
业务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提升举措,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二)全面深化(2021—2022年)
在2020年“一考三评”工作全面试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考评方案,优化考评方式,健全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纵深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三)形成常态
将“一考三评”工作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总体安排,形成常态机制。
 
附件:西藏农牧学院2020年度“一考三评”工作方案细化
时间表
 

附件
西藏农牧学院2020年度“一考三评”工作方案细化时间表
 
序号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制定完善方案(5月—7月)
4
 
1
成立各单位“一考三评”领导小组及联络人员
各二级学院(部、所)
6月23日前报送
2
人事处、教务处牵头制定具体考评实施方案
人事处、教务处
6月29日前完成
考试形式、考试内容、结构占比分配、考试实施方案
人事处
 
根据《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制定实施方案
人事处
 
制定西藏农牧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
教务处
 
 
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学生评价细化实施方案)
教务处
 
 
评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技能、教学研究能力、专业发展能力)
教务处
 
 
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信息技术教学设备使用能力、信息化环境下的学科教学能力、在线教学应用能力、检索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网络环境下的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教务处
 
3
本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含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中的
“教师自评”及“教研室评议”细化方案)
各二级学院(部、所)
7月6日前完成
4
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按照比例出试题
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
7月15日前完成
思想政治和师德素养
宣传部
 
教育学和心理学
学工处
 
教材教法和课程标准内容
教务处
 
实施过程(7月—12月)
8
 
1
开展业务考试
人事处
8月30日前完成
2
开展“三评”工作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初完成
3
根据结果确定等次
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15日前完成
4
公示考核结果并通知考核对象、考核表确认签字
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15日前完成
5
建立教师分层数据库名单
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15日前完成
6
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及“一考三评”档案
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15日前完成
7
上报结果
各二级学院(部、所)
10月31日前完成
8
整改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所)
2020年11月—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