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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2020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14阅读次数:

关于迎接2020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县处级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教育财务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藏教财函[2020]8号)精神,教育厅将对各高校2017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进行审计,为做好审计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7年—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二、自查内容

各单位根据以下自查内容,结合《西藏自治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藏教财函〔2020〕3号)精神,形成自查报告。

1、项目建设概况

2、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推进及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存在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资金沉淀效益不突出的问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拨付是否按项目进度拨付,有无监管盲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央专项资金进行豪华建设问题。

3、项目硬件和软件(含人才培养)建设完成情况。

4、项目配套建设情况。

附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条件保障、人才培养等提升更新项目明细表(见附件1)。

以上内容需要提供有力的支撑材料。

三、具体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所辖项目的自查工作,按年度、项目分别汇总自查材料。

2、项目负责单位及负责人配合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方案、结合自查内容做好项目自查工作。

3、自查报告及主管部门汇总情况,请主管部门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8:00时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与稽查科。

附件1: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条件保障、人才培养等提升项目明细表

附件2:西藏农牧学院2017-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统计表

附件3:《西藏自治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28号)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藏教财函〔2020〕3号)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9日

附件1:

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条件保障、人才培养等提升项目明细表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子 项 目 名 称

获 得 成 果 简 述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如无子项目,请针对本项目获得成果进行简述;2.请提供获得成果的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