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日期:2022-06-06阅读次数:次
各单位:
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的票据时限要求,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度发票的报销截止时间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原则上自2022年7月1日起,2021年度的发票将不再接受报销申请。请大家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2021年度发票的报销事宜,以免发票过期。
以上信息,敬请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计划财务处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