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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全区教师表彰人选的通知
 
组织部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8-9 11:13:42     点击:6894
关于推荐2014年全区教师表彰人选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14年全区教师表彰人选的通知》(藏教师﹝2014﹞32号)精神,要求我院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优秀教师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我院今年“七一”表彰的学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中推荐。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全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中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全区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针锋相对、成效显著。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方针,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各项基本任务,按照“五个好”要求,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创新、创业、创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党建工作制度规范,注重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和载体,不断改进党员管理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党员教育活动,切实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形成积极进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4.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一致拥护。
5.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党员干部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
(二)全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学习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2.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4.从事党务工作5年以上,近5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全区优秀教师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针锋相对。
2.师德高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能充分展现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事迹突出,在当地有一定影响,群众公认,社会反映良好。
3.业务精湛。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认真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成绩显著。
4.学生爱戴。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尊重学生人格,在育人方面有突出成绩。任教以来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5.教龄5年以上且仍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全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充分展现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有典型的事迹,单位和群众公认。
3.教育科研人员在近三年中有较好的科研成绩;教材编译工作人员在近三年中对素质教育教材的编译做出了突出成绩;教育行政工作者近三年中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勇于改革创新,做出优异成绩;后勤服务人员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做出显著成绩。
4.工龄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广泛发动、充分酝酿,组织师生员工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进行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的单位和个人。
2.按照差额推荐,择优上报的方式,要求各单位推荐上报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优秀教师4名(本单位最多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本单位最多推荐1名),并将推荐单位和人员名单于2014年8月12日下午6:00前报院组织部。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先进个人推选出来。
特此通知
附件: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
 
 
 
 
 
 
 
 
                                                                       组织部、人事处
                                                                       2014年8月8日

附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范围
植物科学学院党总支、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总支、组织部(人事处直属党支部)、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直属党支部、教务处(研究生处)直属党支部。
说明:组织部(人事处)直属党支部在“七一”先进党组织推荐中得票最高,主动申请不纳入“七一”表彰。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范围
布 穷、德吉梅朵、米玛顿珠、何玛丽、次仁吉(公共教学部)、张 元、李小兵、李春燕、达 瓦、达娃次仁(安全保卫处)、嘎玛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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