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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4-6-11 16:18:25     点击:6400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截至201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人选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三)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二、申报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不限名额。各单位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学校将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公示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各单位遴选推荐情况应本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
    2. 长江学者申报软件及相关信息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3.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单位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于2014年6月17日前报送人事处。各教学科研单位如不推荐,仍需报“不予推荐”的报告。
   书面材料部分为:
  (1)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候选人推荐表每人一式2份,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
  (2)每位候选人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3)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4)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5)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如申报材料中引用了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电子材料部分,须通过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上传,并刻盘报送,具体包括:
  (1)长江学者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长江学者申报软件生成的word文档),文件名格式为:****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doc。
  (2)长江学者候选人附件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成一个文件,所占磁盘空间应在10M以内),文件名格式为:****大学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附件.pdf。 
   4.如有其他不清楚的事项,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人  事  处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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