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独生子女2014年随父母或探望父母交通费等事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自今日起,学校开始报销2014年度随父母休假或进出藏探望父母的独生子女交通费(14周岁以下)。请符合报销条件的独生子女家长持子女全部交通票据及本人进出藏票据到人事处核实统计(以独生子女进出藏票据时间,区分报销类别)。本年度分为两个阶段由计财处集中发放(打卡),时间为6月20日前和10月20日前。进出藏乘飞机的,须提供登机牌。如有其它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另外,休产假返回学校上班者,也可自今日起到人事处报销产假交通费。外出学习、病假、事假人员如有应发而未发休假包干费者,在报到时及时向人事处提出,以便人事处根据学校规定视情况发放休假包干费或往返交通费。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