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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评制
 
部门制度  发布时间:2014-3-9 23:14:27     点击:4081
绩效考评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对象
      组织部人事处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1、德(10分):主要指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2、能(10分):主要指工作能力和掌握业务知识情况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
      3、勤(20分):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情况。
      4、绩(50分):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效果等情况。
      5、廉(10分):主要指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评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将过程考评与目标考评相结合,采取自评、同事评议和领导评议三种方式进行(其中自评占20%,同事评议占30%,领导评议占50%)。
      过程考评就是设立部门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台帐,把每位工作人员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记录、评价。
      目标考评是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考评。
      考评中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在考评评分基础上,对照条件进行加分和扣分,得出工作人员最后得分。
      四、考核程序
      1、自评。本人结合考评内容进行年度工作总结与述职。
      2、互评。部门同事在听取总结述职后,结合平时工作情况,相互评议打分。
      3、计分。计算被考评人平均得分。
      4、加分扣分。在测评的基础上,对照加分扣分条件和标准进行逐项加减。
      5、得分汇总。
      五、加分、扣分标准和条件
      (一)加分
      1、个人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学校级表彰分别加10、5、3分。
      2、阶段综合性工作和部门中心工作以及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完成出色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综合评价后酌情加1-3分。
      3、办事公道、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受到师生书面表扬的加2分。
      4、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行为受群众书面表扬或得到相关部门嘉奖的分别加2-5分。
      5、年度考核优秀的加3分。
      (二)扣分
      1、部门领导交办的单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或质量较差的扣1-2分。
      2、部门阶段性工作任务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的或完成质量和效果较差的扣2-3分。
      3、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领导批评的扣2-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4、请假半天以上的,按照请假天数扣分,半天扣0.1分,一天扣0.2分。旷工半天扣2分,一天扣5分。
      5、违法违纪受到惩处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考评不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评优、评奖、晋升职务、进修学习的主要依据,与工作人员当年岗位工资和第十三个月挂钩。
      七、相关要求
      1、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日常考勤。
      2、建立专门的工作登记册,并对平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好、较好、一般、差进行评价,并每月在部门内部通报一次。
      3、部门阶段性工作,每完成一项后,由分管领导综合评价,分为三个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定期组织师生员工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服务质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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