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招聘及录用工作流程
1、邮寄招聘人员简历。
2、向用人单位、教学、科研部门征求意见。
3、汇总核对确认初选符合条件人员信息。
4、会商初选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
6、确定终选人员并上报学院研究通过。
7、通知终选人员邮寄协议书。
8、接收终选人员协议书,并签署协议书。
9、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10、给终选人员邮寄协议书。
11、通知终选人员进藏时间及注意事项,并要求档案在三个月内转到我院。
(二)人员调入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
2、报人事处审核。
3、报学院通过。
4、填写工作调动表。
5、向自治区编制办综合处上报编制使用文件。
6、向教育厅/人社厅上报同意调入文件。
7、定期联系请调人员。
(三)新入职人员手续办理流程
1、新进人员出示调入证明(教育厅/人社厅介绍信、其他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
2、收集新进人员调入证明、工资关系、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照片。
3、录入新进人员基本信息。
4、签订工作协议。
5、通知后勤处安排周转住房。
6、处研究工作分配方案。
7、上报学院研究批准工作分配方案,并发拟工作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8、通知新进人员到相关单位上班,发放工作证。
9、通知其他科室办理相关事宜。
(四)新进人员转正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见习期进行考察并出具意见。
3、人事处汇总研究。
4、报学校研究通过。
(五)工作人员院内流动工作流程
1、向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出具调回人事处的通知。
2、调动的工作人员持所在单位的工作鉴定到人事处报到。
3、向工作人员新工作单位出具报到通知。
4、调动的工作人员持人事处的报到通知到新单位报到。
5、是党员的按组织程序转接党组织关系。
(六)人员调出工作流程
1、请调人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3、报人事处审查研究。
4、人事处上报学院会议研究同意。
5、填写调动人员申请表并盖章。
6、对调出人员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进行过程管理。
7、人员同意调出后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
①请调人上交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关系调动介绍信。
②处领导批示。
③出具学院调出关系介绍信,并通知给相关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