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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工作指南
 
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4-2-24 12:13:15     点击:6894

  (一)职称评审工作流程

  1、确认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并下发通知。

  2、各二级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3、汇总并审查各二级单位参评人员职称评审材料。

  4、对参评人员有关事项公示。

  5、对到外单位参加中评会的,报送参评人员材料至相关单位。

  6、组织参评高职人员岗位答辩。

  7、召开学科评议会。

  8、召开学院中评会。

  9、整理参评高职人员推荐意见后,组织参评各系列高职人员参加自治区各系列高职评审会。

  10、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参评高职人员进行考察

  (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流程

  1、在收到高职人员资格认定的通知后,启动聘任工作。

  2、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对申请人员的聘任意见。

  3、人事处汇总后报学院会议研究通过。

  4、下发聘任文件。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流程

  1、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对申请人员的聘任意见。

  2、人事处形成汇总材料。

  3、报学校会议研究通过。

  4、下发聘任文件。

  (四)新进人员转定(考察)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2、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见习(考察)期进行考察并出具意见。

  3、人事处汇总研究。

  4、报学校研究通过,下发文件。

  (五)职称外语考试、免试外语人员职称业务考试、教师职称业务考试工作流程

  1、人事处根据自治区文件下发通知。

  2、申请人根据报考人员要求选择报考种类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3、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人事处。

  4、人事处审查、汇总并报地区相关单位(林芝地区人社局专技科、林芝地教育局师资科)。

  5、地区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

  6、根据通知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征订书籍。

  7、人事处领导、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强调考试人员考试纪律。

  8、人事处领导巡查考试情况。

  9、根据通知由人事处到相关部门领取考试成绩证书。

  (六)以考代评人员报名考试流程

  1、人事处根据上级文件下发通知(未发至人事处的考试通知申请人员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并根据要求进行报名、考试、领取证书等)。

  2、申请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经所在单位同意,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4、所在单位向人事处统一提交单位意见及相关材料。

  5、人事处汇总报请学校研究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报考人员相关材料。

  6、考前一周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7、人事处领导、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强调考试纪律。

  8、根据通知领取考试成绩证书。

  (七)工人技术等级鉴定报名工作流程

  1、根据相关文件下发通知。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3、经所在单位同意,根据文件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4、所在单位向人事处提交单位意见及相关材料。

  5、人事处汇总研究并报学校研究通过。

  6、人事处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于考前一周发放准考证。

  7、人事处领导、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强调考试纪律。

  8、根据通知领取考试证书

  (八)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流程

  1、考试通过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进行鉴定并报单位意见到人事处。

  3、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学校研究通过。

  4、下发聘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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