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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先进个人 先进教研室
 
人事处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0 9:55:23     点击:5918
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先进个人 先进教研室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隆重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院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院拟开展2016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研室和师德标兵的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各类优秀评选具体条件请按照《西藏农牧学院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研室 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藏农院党字〔2016〕  54号)文件执行。
(一)师德标兵
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本单位内部推荐1名,同时应在其它单位推荐若干名。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研室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开展推荐工作;先进教研室(含研究室)总名额控制在7个以内,有教研室(研究室)的教学科研单位在本单位内部至少推荐1个,并排序上报。只推荐本单位而不推荐外单位的作弃权处理。各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本年度,经学院研究,已向自治区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直接进入我院教育表彰相应系列进行推荐,占其所在单位指标。
(三)优秀聘用工
优秀聘用工共计推荐 13名(临时工9名,公益性岗位4名),其中临时工:学生工作处2名,安全保卫处1名,后勤管理处4名,其他单位(植科学院、动科学院、资环学院、水土学院、电气学院、公教部、生态所、图书馆、院工会)2名。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分别负责评选本单位所属名额,并将事迹材料送交人事处统一整理,所评选的聘用工须长期在学院相应岗位上工作,服从管理,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质量优良,获得师生员工好评。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评选,所评选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我院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二、相关要求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动员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民主推荐、民主评议、严格考察、实事求是、多方监督、群众认可,坚决杜绝拉票、领导点名等不当行为,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和公平性;要坚持评选条件,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宁缺勿滥;评选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必须事迹突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榜样作用和示范效果,能真正起到“表彰一批、带动全院”的作用。同时,将优秀个人、先进教研室推荐名单及本单位所属职工和教研室的先进事迹材料,优秀聘用工的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参照职工系列优秀推荐表格格式撰写),以书面形式于9月5日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
                                  人  事  处
                                2016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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