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其它相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院广大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技创新和推动科技进步的积极性,加速我院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我处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研奖励工作,根据《西藏农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藏农院字[202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2年度科研奖励包括学校科学技术奖、科学研究特别奖、科研立项奖励、学术论文与学术著作奖励、知识产权类成果奖励。
二、申报程序
1.奖励时间段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请按照《西藏农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藏农院字[2021]78号)文件规定申报各类奖项,统计方式见附件1-6;
2.科研立项奖励由科研处统一统计,统计结果将在全院公布;其他各类奖励请按照《西藏农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藏农院字[2021]78号)文件规定统计,其中学术论文与学术著作奖励、知识产权类成果奖励统计完成后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统计结果及原件交科研处,科研处核实完毕后即返还。
三、其它事项
2022年11月2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SCI、EI全文收录的文章应提供文章纸质版及检索报告,其中SCI检索报告中应有影响因子及具体分区详细信息。(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最新编排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确定)。
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切实保证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2.10.19
78号 关于印发《西藏农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pdf附件1 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表.docx附件2-6 科学研究特别奖等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