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是负责管理全校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推广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是:
1. 组织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负责科研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2. 负责科研平台、科研基地、科研条件的建设、管理与服务。
3.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合同签订、实施过程的管理指导与服务和结题验收工作。
4. 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评审、科技奖励、专利、著作权等的组织、申报、登记与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5. 负责管理学校对外开展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工作;组织科普活动,开展科教兴农、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6. 负责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及社会各界举办的技术洽谈会、展览会等活动。建立与各级政府部门、社会企事业的密切联系,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转让和推广应用。
7. 组织全校性的学术交流、学术讲座以及科技管理工作经验交流;负责西藏农牧学院科协等社会团体组织开展学术活动。
8.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成果库及专家库、科技网站的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高原农业》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编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0. 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