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自治区监委驻西藏农牧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二)督促学院党委落实全面管党治校的政治责任。
(三)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
(四)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五)对非自治区党委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置。
(六)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七)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