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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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全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工作提示

 
学院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藏纪办发202215号)精神,2021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4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2人。
       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深化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提醒学院学院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站在维护学校立德树人的良好形象、教育保护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政治高度,遵守党纪法规,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酒驾醉驾行为,努力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学校纪委将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案双查”工作的通知》(藏纪办发202215号)要求,零容忍查处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要依规依纪依法查处酒驾醉驾的违纪违法问题,又要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问题。同时在处置酒驾醉驾问题线索时做到“三必问”“五必查”,即:在哪里喝的酒?跟谁喝的酒?是谁买的单?查清是否存在违规出入高档餐饮和娱乐场所的问题;查清是否存在在维稳值班等特殊时段违规聚餐饮酒的问题; 查清是否存在公款消费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查清是否存在利用宴请请托办理事项、进行利益交换甚至搞团团伙伙的问题;查清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本工作提醒的要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主动规范“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坚决杜绝酒驾醉驾,在全校范围内构建起整治酒驾醉驾问题的长效机制。
 
                                              西藏农牧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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