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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关于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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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加入时间:2012-9-3 17:44:25     点击:6770
    教学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教学质量和水平直接反映了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再次修订,着重对专业课课程教学进行了改革,使我校专业课课程建设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而作为课程建设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基础课,在多年的教学运行及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其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与我校高素质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对我校公共基础课进行教学改革的迫切性、必要性日益显现。本着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与人才培养规格符合度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经2012年6月15日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实施改革。现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为目的,依据区情、校情和学校定位,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在保证课程教学总学时为2700学时左右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公共基础课课程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注重科学考核、过程考核,坚持分级教学,进一步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与人才培养规格的符合度,提高数理化等公共基础课对专业课的支撑作用,提升学生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基本要求
    1、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公共基础课不能照搬内地同类院校相同课程的教学目标,应结合自治区和我校学生实际,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对公共基础课的要求,进一步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建立符合区情和校情、满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在此基础上,合理调整公共基础课课内教学学时。
    2、优化教学内容。思想政治类公共基础课不能完全照搬教材或照本宣科,应结合我区实际,强调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及与党中央、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并有针对性地挖掘生活实例、历史案例,结合青年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教学内容。语言写作类公共基础课,应强调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学生在不同语言学习基础方面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实施分层次、分类别教学活动。数学、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理论课,应在加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养的基础上,结合专业需要,优化教学内容,提高对专业的支撑力度。
    3、改革教学模式。公共基础课应尽量减少“传授——接受”教学模式,多采用“问题——发现”教学模式,尽量避免枯燥、满堂灌的讲授式教学法。在具体的教学模式改革中,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积极采用讨论式、启发式、任务驱动式等深受广大学生喜爱、经得起实践检验、能够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方法。
    4、改革考核方式。公共基础课应根据课程性质、具体教学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科学的过程考核方式。围绕人才培养规格、课程教学目标,加大学生测验、作业、实践和实验等环节在总成绩中的比例,降低期末考试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
    5、坚持分级教学。英语、汉语、藏语、数学等课程,应根据学生实际,继续坚持分级教学。汉语、藏语课程应在目前分级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免修考试工作,制订完善课程免修的标准及考试的工作程序。
三、具体措施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
    重点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课堂讲授学时从48×2(96学时)调整为32×2(64学时),另外2个学分(32学时)教学通过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体现。
    2、《中国近代史纲要》课
    重点优化教学内容,简化中学已讲授的重复授课内容,加大对《西藏地方史》内容的讲解。
    3、《思想道德修养》课
    重点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学生行为道德规范培养。
    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
    重点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
    5、《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让学生掌握面试技巧,学会写自荐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总学时从64学时调整为56学时,具体如下:
    (1)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中的《职业技能拓展》列入素质教育拓展模块(第五模块),仍为必修课,学时不变。
    (2)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中的《就业指导》由32×1(32学时)调整为24×1(24学时)。
    6、《军事理论》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
    7、《大学英语》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加强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培养,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坚持分级教学。课程课内教学学时从64×4(256学时)调整为64×3(192学时),同时面向需要进一步提高英语水平的学生增设32×2(64学时)的《大学高级英语》选修课。鼓励英语教师积极开设介绍西方优秀文化和中西方文化对比等内容的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
    8、《藏语文》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加强藏语表达能力训练,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坚持分级教学。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藏语教学实行免修制,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藏语基本能力水平测试,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免修《藏语口语》课。
    (2)面向未通过藏语基本能力水平测试的学生开设32×2(64学时)的《藏语口语》必修课。
    (3)面向藏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开设32×2(64学时)的《藏语文》选修课,进一步提高藏语水平。
    (4)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开设32×1(32学时)的《专业藏语》专业选修课,由本专业具有一定藏语水平的教师任课。
    (5)鼓励藏语文教师积极开设介绍藏民族优秀文化的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
    9、《大学语文》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加强汉语表达能力训练,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坚持分级教学。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汉语教学实行免修制,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汉语基本能力水平测试,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免修《基础汉语》课。
    (2)面向未通过汉语基本能力水平测试的学生开设32×2(64学时)的《基础汉语》必修课。
    (3)面向汉语水平较高的学生开设32×2(64学时)的《大学语文》选修课,进一步提高学生汉语水平。
    (4)鼓励汉语文教师积极开设介绍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人文素质教育选修课。
    10、《实用写作》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调整开课学期,本科调整到第6学期,高职高专调整到第4学期。
    11、《申论与形式逻辑》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课程由必修课调整为选修课,并对开课学期进行调整,本科调整到第7学期,高职高专调整到第5学期。
    12、《高等数学》、《高等数学(1、2)》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面向农学、理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开设的《高等数学》从80×1(80学时)调整为64×1(64学时)。
    (2)《高等数学》、《高等数学(1、2)》实施分级教学。学生入校后根据数学高考成绩,分别划入《高等数学》(A、B)班和《高等数学(1、2)》(A、B)班。
    13、《概率论》、《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线性代数》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由于各专业对课程的要求不同,统一设为可选必修课,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规格选择是否开设。《概率论》是《数理统计》和《生物统计》的前期课程,开设《数理统计》或《生物统计》类课程的专业必须开设《概率论》课。
    14、《大学基础物理学》、《大学物理学(上、下)》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面向农学、理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开设48×1(48学时)的《大学基础物理学》可选必修课,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规格选择是否开设。
    (2)面向电气类专业开设32+64(96学时)《大学物理(电气类)上、下》必修课。
    (3)面向水土类专业开设64+32(96学时)《大学物理(水土类)上、下》必修课。
    15、《普通化学》、《有机化学》、《实验化学(1、2)》课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普通化学》更名为《无机及分析化学》,课时不变。
    (2)面向需开设《有机化学》的专业,将48+32(80学时)的《实验化学(1、2)》合并为64×1(64学时)的《实验化学》。
    (3)面向不需开设《有机化学》的专业,开设48×1(48学时)的《基础实验化学》。
    (4)《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实验化学》、《基础实验化学》均设为可选必修课,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规格开设。
    16、计算机类课程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
    (1)将《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学时从64×1(64学时)调整为48×1(48学时),将学生部分上机实验时间由课内移到课外。
    (2)面向需要进行程序设计,培养程序式思维的专业,开设32×1(32学时)或48×1(48学时)的程序设计和数据库设计类的可选必修课,如《C语言》、《Visual FoxPro》、《Visual Basic》和《Access》等课程,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规格开设。
    四、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根据本实施意见,组织各专业对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及社会实践的学分学时设置进行合理调整。
    2、请涉及课程改革的相关教研室根据本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定好实施方案,修订好教学大纲。
    3、请公共教学部、宣传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认真审核本单位各教研室实施方案,并于6月29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4、各相关专业不开设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计算机类等公共基础理论课程的,需按照人才培养规格,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论证报告与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并提交。
    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是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学院、公共教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共同确保我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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