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所,各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转型发展,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专业建设改革的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西藏农牧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最重要的教学文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西藏高校处在反分裂斗争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前沿,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政治观点、政治思维来审视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六个根本”,认真开展好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学校党委书记、院长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质量。学校将结合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质量不合格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标对表,体现特色。各相关单位要解放思想、更新理念,主动把中央及区党委政府的办学要求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尤其是要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中。要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各环节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坚决克服“同质化”现象,真正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要坚持“国家标准,西藏需求”的原则,在对照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学校办学特色。要切实把“靠得住、用得上、下得去、干得好”的人才培养理念和“三全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到专业、落到课程,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建设。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学校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与专业认证等工作的衔接。
三、广泛讨论,形成共识。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大讨论,充分论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个专业都要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规格进行充分讨论,不能闭门造车,拍脑袋、想当然。要根据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规格,科学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使人才培养目标更加细致准确,课程设计更加合理,学生的实践能力更可持续。
西藏农牧学院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试行)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规划与方案,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对规范人才培养,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藏教高〔2019〕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致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贺信、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给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回信以及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为基本遵循,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立足办学实际,着眼未来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客观定位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西藏农牧学院本科教育振兴计划》等文件精神,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服务学校长远目标、提升教育质量、突出发展特色。
(二)坚持需求导向,明确培养目标
立足高原、面向西藏、服务“三农”,主动面向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生产实践教育,不断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优化学习过程管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三)优化专业建设,创新培养模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双一流建设”“转型发展”“六卓越一拔尖”2.0以及“双万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对接产业发展、地方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需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探索“类—群—专业”建设模式,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实现专业群与区域产业链的紧密对接,提升专业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构建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深入开展“引企入教”工作,让企业以多种方式深度参与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将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推行“校企互聘”制度,积极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发挥对口支援高校办学优势,推动合作办学,扎实推进本科生联合培养工作。
(四)突出立德树人,优化课程体系
坚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构建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发展为具体要求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优化课程结构。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中主动融入素质教育元素,开足开好素质教育课程。深入推进体育、美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组建设,淘汰“水课”,打造“金课”。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方式方法改革,鼓励引导教师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革新传统教学模式。
(五)强化实践育人,完善实践环节
围绕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要求,继承发扬学校“筹建精神”,重新正视“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生产实践中培养人才”的优良传统。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形成良好劳动习惯,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置不少于2学分的劳动教育必修环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结合第二课堂积极开展社会劳动实践,形成劳动教育与课程教育相结合、与行为养成相结合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不断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调整实践教学在教学过程中的比重,进一步扩展学分认定范围,加强实验实践操作环节考核,推进实践育人平台建设。
三、修订重点及要求
(一)协调四组关系
1.适用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课程的设置及修读要求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版)》【新增设专业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在遵循普遍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西藏社会生产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强化课程体系和内容的适用性。
2.课程之间的关系
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注重课程之间的内在关系。进一步凝练专业核心课程、控制必修课程总学分,构建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课程体系。科学编制课程教学大纲,构建培养方案中的各门课程与具体教学环节相协调的专业课程体系。积极探索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生态环境类、食品工程类、水电工程类、农业工程类、农林经济管理类概论课的方法及途径。
3.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探索“类—群—专业”建设,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按照专业大类设置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按照专业特点、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设置专业课程。规范课程名称,对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统一名称、学分。在执行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科学设计选修课程体系,扩大学生自主权、选择权,鼓励学生跨专业学习。增加选修课程,给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4.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
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适度调整理论教学课时,不断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和途径,突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二)重构课程模块
紧密结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优化课程结构,推进实施学分制,突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积极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发展。落实学校转型发展各项要求,构建更适于学生成长成才的课程体系,着力破解整体课时过多、模块分布不均、课程比例失调的问题,突出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设置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拓展教育三大课程模块,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包括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两部分,专业教育课程包括专业基础、专业核心、专业选修、集中实践环节四部分,拓展教育课程包括入学与毕业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课堂(含社会实践、课外阅读、劳动教育等)、创新创业等必修环节以及跨专业选修课程。
(三)强化实践教学
多途径推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扩展学分认定范围,加强实验实践操作环节考核,鼓励学生通过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获取学分。推进实践育人平台建设,按照“功能明确、权责清晰、共建共享”的建设目标,加快推动各类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协调推进基础实验平台、专业实验平台、科研实验平台之间开放共享。
(四)优化过程管理
推进大学生合理“增负”,实施晚修制度,严格学业管理,提升学生学业挑战度,加大课堂教学难度、拓宽知识广度和深度,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自主学习等方面对学生提出更高要求。完善学业考核方法,推广小论文、实物作品、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等形式多样的考核方法,强化过程考核,突出学生动手能力考核,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五)落实“双创”教育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动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专业竞赛及学术交流,发挥“互联网+”等大赛引领推动作用,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引导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鼓励师生共创,推动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增强学生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着力抓好职业培训、就业与实习推荐、创新创业实践三个重要环节,推动学生实现工读结合、就业见习、创业就业。
四、人才培养方案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以下10项内容,修订时应严格按照框架结构进行,确保格式统一、内容全面。
(一)专业介绍
(二)培养目标
(三)培养规格
(四)从业范围
(五)支撑学科
(六)主干课程
(七)实践环节
(八)学制学位
(九)课程要求
(十)课程设置
五、课程结构与修读要求
(一)课程结构
本科教育课程体系分为三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拓展教育课程。
四年制本科专业建议总学分控制在160—18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理工类专业可适当上调。建议各专业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学分控制在4:6,各教学单位可结合专业培养目标进行适当调整,但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25%。四年制专业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见下表:
课程体系(学分) |
课程类别(学分) |
课程性质(学分) |
修订说明 |
通识教育
课程
69 |
思想政治类 20
外语类 7(9)
计算机类 3
大学语文类 4
藏文类 4
体育类 4(4)
军事理论与训练 4 |
必修课程46(13) |
全校统一,由学校确定相关课程。 |
通识教育选修课 ≧10 |
选修课程
不少于10 |
必选写作类课程(4学分);选修课程不得修读与主修专业内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
专业教育
课程
78-98
(仅包含最低专业选修课学分) |
专业基础课 33-49 |
必修课程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专业核心课 12-16 |
必修课程 |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专业选修课 ≧15 |
选修课程 |
各专业可设置若干课程组,每组6—15学分。一个课程组体现一个专业或学生发展方向。要求学生至少修满15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免试推荐研究生的资格课程,设置学术研究类课程组。 |
集中实践 |
认知实习 |
必修实践环节不少于18 |
建议实验课(包括独立开设和课程中的实验部分;超过或等于16学时的实验课,可以由实验员任课的,建议单独开设)、实践课总学分为毕业学分的40%。 |
课程实习 |
生产实习 |
科研基础训练 |
………… |
毕业论文(设计) 6 |
毕业实习 6 |
拓展教育
课程
最低13 |
入学与毕业教育 1 |
必修环节13 |
此环节除跨专业选修外为必修环节,且纳入总学分计算;1—6学期每学期设置不少于1周的劳动教育;课外阅读为0.5学分;劳动教育为2学分。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5 |
创新创业类 4 |
第二课堂(含社会实践、
课外阅读、劳动教育等) 6.5 |
跨专业选修 不设限 |
选修环节 |
说明:1.学分计算办法:原则上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课时达到16学时以上,单独设课并单独计学分。实践环节(课程设计)每1周或累计1周计1学分。2.学生须修满所有必修环节方可毕业。3.“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新农科”等相关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的特殊要求及国家下发的相关文件,可参考此结构进行适当调整。4.五年制本科专业各部分学分按比例作相应调整。5.括号中的学分纳入总学分。
(二)修读要求
1.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必修课程
①思想政治类(必修18学分,实践2学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系统思想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思想政治类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下)》《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概论》(简称“五观”)及《形势与政策》。
②外语类(必修7学分,限选4学分,选修、实践类5学分)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坚持分级教学,开设必修课程大学英语I(3学分)、大学英语II(4学分);大学英语限选课程为4学分;选修、实践5学分为必修环节,主要获得途径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参加全国英语比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选修英语类通识选修课等。具体改革方案参见《西藏农牧学院大学英语学分制教学实施方案》。
③计算机类(3学分)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必修课。
④大学语文类(4学分)
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加强汉语表达能力训练,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坚持分级教学。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汉语文教学实行免修制,根据学生高考《汉语文》或者《语文》成绩进行分班,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免修汉语文课,计4学分;未达到免修汉语文课程的学生根据成绩进行分层教学,开设汉语文(上)(2学分)、汉语文(下)(2学分)必修课。
⑤藏文类(4学分)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藏语文(上)(2学分)、藏语文(下)(2学分)必修课,实施分层教学,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重点培养学生口语表达、写作与翻译能力。
⑥体育类(必修4学分,必选4学分)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体育I、体育II、体育III、体育IV 课程,共计8个学分。体育I、体育II为基础体育课程,计4学分;体育III、体育IV 将根据当前学期情况开设足球、篮球、健美操等选修体育课程,计4学分,为学生必选环节。
⑦军事理论与训练(4学分)
军事理论课程为全校本科学生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计2学分(36学时,含4学时实践),工作量按照32学时计算。军事技能训练安排在第1学期,计2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
全校本科生在校期间需修满不少于10学分的通识选修课,其中必选写作类课程,鼓励学生选修在线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教育,提高学生的专业适应能力与就业适应能力。鼓励按专业大类搭建专业基础课平台,按专业大类设置的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应一致;对不属于同一个专业大类但专业基础要求相近的专业,也应开设相同的学科专业基础课。
数学、化学、物理类课程及部分计算机类课程由原来的通识教育必修模块调整为专业教育中的专业基础课模块。具体修读要求如下:
①数学类课程
《高等数学》《高等数学(Ⅰ、Ⅱ)》课: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实施课时改革,具体如下:面向农学、理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开设《高等数学》,计4学分;面向工学门类专业开设《高等数学(Ⅰ、Ⅱ)》,计9.5学分。
《概率论》《数理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线性代数与线性规划》《复变函数》《运筹学》课: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优化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规格选择是否开设。《概率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线性代数与线性规划》建议安排在第二学期开设,《数理统计》《复变函数》《运筹学》建议安排在第三或第四学期开设,由各专业自行决定。
②物理类课程
各专业参考《关于西藏农牧学院理工科类物理基础课程开设计划的调整方案》选择开设物理类专业基础课程。
③化学类课程
各专业参考《关于西藏农牧学院化学类课程调整的说明》选择开设化学类专业基础课程。
(2)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12—16学分,以规范严谨、精炼优质为建设目标,尽可能涵盖本专业最基础知识,体现专业培养重点。
(3)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按不同方向设置课程组,学生选修不少于15学分。不同方向类课程组能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研究成果、学科前沿和专业优势。一个课程组体现一个专业方向或学生发展发向。
(4)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具体包括认知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科研基础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各专业要围绕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通过校政企合作,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
毕业论文(设计)从第7学期开始安排。学生必须完成或即将完成修读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申请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阶段。毕业论文(设计)计6学分;毕业实习原则上集中安排在第8学期,计6学分。
推进实验、实习单独设置课程,不单独计算成绩的课程设计(实习)建议与相应的理论课程合并设课。对认知实习、课程设计(实习)、综合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合理选择开设,合理确定学分,并在方案中明确其具体内容与要求,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明确实习、实验内容及具体学时分布。
3.拓展教育课程
(1)入学与毕业教育(1学分)
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入学与毕业教育。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1.5学分)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程。
(3)创新创业类(4学分)
创新创业理论(2学分):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包括《职业生涯规划》《创业教育》《就业指导》三门课,共计2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2学分):创新创业实践为必修环节,学生需修满不低于2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学科专业竞赛、交流活动以及教师科研项目,通过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学科竞赛、勤工助学等活动获取相应学分,增强学生表达沟通、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实践操作、敢闯会创的能力。
(4)第二课堂(含社会实践、课外阅读、劳动教育等,不低于6.5学分)
劳动教育为必修环节,学生1—6学期每学期进行为期1周的劳动教育,共计2学分;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5)跨专业选修课程(不设限)
跨专业选修课程可冲抵通识选修和专业选修课程。
4.学分规定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最低学分为16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135学分(通识必修课59学分、专业必修课63学分、拓展教育课必修13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25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5学分、通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原则上理论、实践、实验课教学按16学时计1学分。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开展前期调研,认真听取用人单位、毕业生、教师、校内外同行专家、对口支援高校相关意见建议,切实加强教学单位间、专业间的交流合作,确保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毕业介绍(2012年)》【新增设专业可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按照“规范设计、规范编写、规范执行”的要求,认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切实把学校办学定位、办学使命、办学目标、办学特点贯穿融入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
(三)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新动向,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既要立足实际传承好的办学经验,也要围绕新环境、新政策做好前瞻性思考和布局,提前筹划专业三级认证、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工作,不断增强人才培养方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四)国家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 “新工科” “新农科”项目专业、一流专业、各二级学院品牌专业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参照本意见实施,但应重点围绕国家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要求,结合国家“双一流”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及“新工科”“新农科”等相关要求,按照各类型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设计具有创新特色的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积极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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