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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自治区财经法规  加入时间:2019-10-23 10:17:22     点击:4139
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政协办公厅,自治区高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地(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西藏自治区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采购人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品目编号
目录项目
备注
A
货物类
A02
通用设备
 
A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0103
服务器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包含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包含正版操作系统及办公软件
A02010201
路由器
 
A0201020201
以太网交换机
 
A0201020299
其他交换设备
 
A02010301
防火墙
 
A02010302
入侵检测设备
 
A02010303
入侵防御设备
 
A02010304
漏洞扫描设备
 
A02010305
容灾备份设备
 
A02010306
网络隔离设备
 
A02010307
安全审计设备
 
A02010308
安全路由器
 
A02010309
计算机终端安全设备
加密狗、U盾等入此。
A02010310
网闸
 
A02010311
网上行为管理设备
 
A02010312
密码设备
 
A02010313
虚拟专用网(VPN)设备
 
A02010399
其他安全设备
 
A02010507
网络存储设备
NAS设备入此。
A0201060101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3
热式打印机
包括热传式、热敏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99
其他打印设备
 
A0201060901
扫描仪
 
A0201080101
操作系统
指单独采购的操作系统,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操作系统除外。
A0201080102
数据库管理系统
指单独采购的数据库管理系统,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除外。
A0201080103
中间件
指单独采购的中间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等项目采购的中间件除外。
A0201080104
办公套件
 
A0201080199
其他基础软件
 
A0201080301
通用应用软件
包括管理软件、信息检索和翻译软件、多媒体软件、网络通讯软件、数字出版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科学和工程计算软件、其他通用应用软件。
A02010805
信息安全软件
包括基础和平台类安全软件、数据安全软件、网络与边界安全软件、专用安全软件、安全检测评估软件、安全应用软件、安全支撑软件、安全管理软件、其他信息安全软件。
A0202
办公设备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具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入此,例如带打印功能的复印机等。
A020205
照相机
数字照相机、通用照相机和专用照相机等。
A020207
LED显示屏
 
A020208
触控一体机
包换室内型、户外型触摸屏等。
A020210
文印设备
 
A020211
销毁设备
 
A0203
车辆
 
A02030501
轿车
 
A02030502
越野车
 
A02030503
商务车
 
A02030599
其他乘用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除驾驶员外,座位数超过9座,但不超过(含)16座。
A02030602
大中型客车
除驾驶员座位外,座位数超过(含)16座。
A02030699
其他客车
 
A02030727
机动起重车
指汽车起重机。
A0203072801
垃圾车
 
A0203072802
洒水车
 
A0203072803
街道清洗清扫车
 
A0203072804
除冰车
 
A0203072805
扫雪车
 
A0203072899
其他清洁卫生车辆
 
A0204
图书档案设备
 
A02040101
固定架、密集架
 
A0208
通信设备
 
A02080801
视频会议控制台
 
A02080802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
 
A02080803
视频会议室终端
 
A02080804
音视频矩阵
 
A02080899
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包括文件(图文)传真机、报纸传真机、信函传真机、气象图传真机、卫星运土传真机、雷达图像传真机、相片传真机、PC-FAX图像传真通信设备、IP传真机等。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包括有线电视前端设备、有线电视终端设备、有线电视传输覆盖设备等。
A06
家具用具
 
A060101
钢木床类
 
A060102
钢塑床类
 
A060103
轻金属床类
 
A060104
木制床类
 
A060105
塑料床类
 
A060106
竹制床类
 
A060107
藤床类
 
A060199
其他床类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A060202
钢台、桌类
 
A060203
钢塑台、桌类
 
A060204
轻金属台、桌类
 
A060205
木制台、桌类
 
A060206
塑料台、桌类
 
A060207
藤台、桌类
 
A060299
其他台、桌类
 
A060301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A060302
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包括各种木质材料为主制的坐具。
A060303
塑料椅凳类
 
A060304
竹制椅凳类
 
A060305
藤椅凳类
 
A060399
其他椅凳类
 
A060401
金属骨架沙发类
 
A060402
木骨架沙发类
包括各种木质材料为主制的坐具
A060403
竹制、藤制等类似材料沙发类
 
A060404
塑料沙发类
 
A060405
竹制沙发类
 
A060406
藤沙发类
 
A060499
其他沙发类
 
A060501
木质柜类
 
A060502
保险柜
 
A060503
金属质柜类
 
A060599
其他柜类
 
A060601
木质架类
 
A060602
金属质架类
 
A060699
其他材质架类
 
A060701
木质屏风类
 
A060702
金属质屏风类
 
A060799
其他材质屏风类
 
A09
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A090101
复印纸
包括再生复印纸。
A090201
鼓粉盒
包括再生鼓粉盒。
A090202
粉盒
 
A090203
喷墨盒
 
A090204
墨水盒
 
A090205
色带
 
C
服务类
备注
C030101
基础电信服务
包含线路租赁服务。
C081401
印刷服务
包括单证印刷服务、票据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不包括出版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指办公场所或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服务、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绿化养护等的管理及服务,包括:周转房物业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其他物业管理服务。
C1504
保险服务
包括所有保险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关于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规定,鼓励我区特色优势产品供应商参与区内外政府采购活动。同时,鼓励采购人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促进我区特色优势产业中小企业发展。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自治区本级及七地(市)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一)自治区本级、拉萨市、山南市、日喀则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林芝市: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三)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地(市)以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有关说明及要求
(一)采购人不具备组织采购活动条件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
定的,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三)凡符合《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资金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无论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还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创新产品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节能环保清单执行采购。
采购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在预算编制时就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进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规划(2018—2021)年的通知>》(藏正联〔2018〕3号),采购正版软件。
(六)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以及“先采后报”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七)《西藏自治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有效。

上一条: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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