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水电维修制度
 

为了更好的为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员工服务,现制定物业、水电维修制度。

一、开学前应做的工作(含寒假和暑假):

.教学楼内的照明、桌椅、玻璃、上、下水设施。

.学生宿舍内的照明、上、下水管道、室内设施、门窗。

.锅炉、开水房供水设施。

二、雨季前(4月份以前)应做的工作:

.清理雨水井口及化粪池(含职工区)。

.各建筑物上的避雷装置(含职工区)。

.维修漏雨房及应完成的粉刷任务。

. 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校园供水供电管、线路等电气设备、管道进行维修。

. 清理蓄水水池。

三、日常维修,应以主动检查为主,认真解决巡查中的问题,不走过场。对于报修内容认真分析、归类。常规维修应在接到报修单后24小时之内完成,确属工作原因不能在24小时解决的,要向报修者说明情况,并妥善安排。大型维修,所修内容复杂,量大需在24小时内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报后勤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并提交学院研究解决。

四、在任务繁忙、人员少的情况下,要分轻、重、缓、急。后果严重的先解决,影响面大的先解决,公共场所先解决。

五、保持备用设备完好,要随时开得动,用得上。如出现故障,要连夜抢修,不得拖延。

 

                                             后勤管理处

2004129

发布于:2007-6-7 已被阅读: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