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员工服务,现制定物业、水电维修制度。
一、开学前应做的工作(含寒假和暑假):
1.教学楼内的照明、桌椅、玻璃、上、下水设施。
2.学生宿舍内的照明、上、下水管道、室内设施、门窗。
3.锅炉、开水房供水设施。
二、雨季前(4月份以前)应做的工作:
1.清理雨水井口及化粪池(含职工区)。
2.各建筑物上的避雷装置(含职工区)。
3.维修漏雨房及应完成的粉刷任务。
4. 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校园供水供电管、线路等电气设备、管道进行维修。
5. 清理蓄水水池。
三、日常维修,应以主动检查为主,认真解决巡查中的问题,不走过场。对于报修内容认真分析、归类。常规维修应在接到报修单后24小时之内完成,确属工作原因不能在24小时解决的,要向报修者说明情况,并妥善安排。大型维修,所修内容复杂,量大需在24小时内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报后勤管理处主管处长审批,并提交学院研究解决。
四、在任务繁忙、人员少的情况下,要分轻、重、缓、急。后果严重的先解决,影响面大的先解决,公共场所先解决。
五、保持备用设备完好,要随时开得动,用得上。如出现故障,要连夜抢修,不得拖延。
后勤管理处
200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