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督促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2、负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划、协调、督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3、负责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以及清理校园秩序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林芝市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5、负责及时汇总和收集我院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化解情况,上报给林芝市综治办;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代表学院接受地区相关单位对我院综治工作年检。
6、认真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